若果你28歲便擁有150萬(港元),你會如何運用?
對一個未夠30歲的人而言,這絕對是一個可觀的數目,可以置業,可以買車,可以任意揮霍。
在內蒙古車禍中不幸喪生的陶思誦弟兄,本已計劃好2年多以後,如何把這150萬好好利用。
120名香港火炬手名單,只能用「得啖笑」來形容。還好霍會長由衷的說了句「這是社會縮影」,一語道破香港是一個怎麼樣的「社會」。
正如每年選甚麼「英超最佳陣容」一樣,各人總有不同的想法。小弟看來,以下一些人,怎會沒有資格,取代那些富豪第二代子孫、經常出鏡以為好靚仔的電視台總經理,和掛著甚麼「油尖旺區羽毛球領隊」名號的民建聯第七梯隊區議員,成為那一百二十分之一。
入境處決定跟旅遊發展局對著幹,拒絕高志活(Jens Galschiot)留港消費,可能是奧運聖火抵港前,至為戇居的舉措。
不要以為我是大義凜然地,把甚麼封閉、不尊重人權、打壓言論自由的帽子,扣在數以十萬元月薪的官員身上。我想高志活和支聯會,反要感謝政府這一招;不然,高志活的大頭相,豈可成為本港報章的頭條?
奧運聖火在巴黎傳送期間,以身體保護火炬的傷殘運動員金晶,呼籲同胞要慎重對待是否抵制家樂福。
此語一出,這位數天前被封為民族英雄、輪椅天使的小姑娘,被(很可能是)同一班網民,打成不愛國的漢奸、走狗,甚至衝著對方身體殘障而來的人身攻擊,口誅筆伐,毫不留情。
曾有一段時間,我不甚喜歡伍晃榮的報道方式。
有時,聽到他的稿子詞不達意,九唔搭八,煞是厭煩。見他坐在鏡頭前,望著Auto-Cue(讀稿機),依然可以滿口螺絲,叫觀眾的耳朵受罪。
然而不得不承認,伍晃榮的確新聞界的Legend,一個開創先河的傳奇。
老實說,硬要在漂亮足球與錦標之間二選一的話,我會選擇前者──當然,漂亮很多時是「好睇唔好食」。
縱然,阿仙奴的冠軍夢,連續第二年在不足兩星期之內灰飛煙滅,我還是會有這個選擇。
不要計較真心假意的比例為何,陳冠希在鏡頭前的六分鐘聲明,顯然比阿嬌得體百倍。
英超賽會建議,兩季後把賽事由現在的38輪,增至39輪;額外的一輪比賽,在歐洲以外的城市舉行,好讓風靡億萬球迷的「英超」,真真正正在全球落地開花,把這個生招牌進一步「省靚」。
在我看來,這很可能是一個毀掉職業足球的點子。
這篇文章標題,原為「悲哀的xx人」,但為免引發新一輪的文攻武鬥,還是改了別的。
年三十的生果報頭版,仍然是那停不了的淫照;程翔獲假釋,放了在A4。
內地風雪,京九與滬九列車延誤整整一天才抵埗。港鐵職員在紅磡站,向飽受煎熬的乘客,送上食水和食物,雖非甚麼山珍海錯,也足以表現出一點心意。
另一邊廂,幾十萬外省民工滯留在廣州車站廣場,天寒地凍,有家歸不得;四周的食肆商舖,充分展現中國人的靈巧機警,二話不說坐地起價。
兩小時車程之距,同樣能體會文明與蠻荒之別。
上個月,有網友在敝blog一篇陳年文章(野蠻與無知的香港人),對我批評以至抵毀一些香港人,頗有意見,甚至警告會破壞港人形象,實在令我受寵若驚,也莫名其妙。
這個留言,令我想起03年7月,董特首獲邀觀賞愛隊利物浦練習,甫出場便遭球迷大喝倒采,媽聲響遍大球場。事後,那位受千萬影迷景仰的影壇「大哥」,在電台發表偉論,說香港人好醜,更聲稱曾為此落淚。
家醜不出外傳?不敢苟同。有些事情,是幫理不幫親,今天我仍要鬧,那群不懂排隊為何物的中國人。
網誌每一篇文章的右上角,都有一個顯示瀏覽次數的數字。除非無聊得自行「狂click」一番,因此數字的多寡,可以成為網誌受注視程度的一個指標。
今天晚上,目不轉睛地看完「不死傳奇-張國榮」,隨即送上的是《十大勁歌金曲頒獎典禮》。未待曾志偉和庾澄慶的開場白說完,我便急不及待轉台了。因為我知道,一面看,只會一面罵。
曾幾何時,這些xx金曲頒獎禮,與收聽南華對精工的直播一樣,是一年一度引頸以待的「盛事」。
一周年。
一年前的這一天,北風颯颯、寒風刺骨。我們偏偏選中了這一天。
最經典的除夕,發生在1994年。那時候,我們三人,18、9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