震後第五天,同事們打算直闖映秀,我就逕自前赴彭州和綿竹。一路上,顛簸不堪,坐在車廂上的「震感」,比任何餘震更厲害,但都是車子可以駛進的地方,一定比那兩位手足來的舒服。
往汶川的路,通訊中斷,水庫大壩那個中國移動緊急發射站,也是沒啥用的。我知道他倆不可能收到電話,但還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,中午後致電他們了解,結果是換來「您好,您所撥打的電話暫時無法接通...」的話音。其中一名手足比我早入行,身經百戰,我相信他會懂得權衡安危,身上也帶著衞星電話,起碼不致與外界隔絕,但是意外就是意料之外,不是自己小心便能一定平安無事的,心裡除了乾急以外,真的甚麼也做不到。
接近傍晚時份,從公司得悉他們已到了映秀,並會即日折返,不會留在當地「瞓街」,原來在前進抑或回程的決定上,公司與他們起了激烈的爭拗。同事認為,路途太崎嶇、太危險了,一不小心便會掉進萬丈深淵,即使是輕微的「拗柴」,解放軍也不會袖手旁觀,這樣不是變相加重了救援人員的負擔嗎?然而公司卻認為,別的電視台也去了,我們也不可輸蝕,要勇往直前。最終,同事們堅持,公司也沒有法子。
黃昏,公司來電已返回成都的我,展開了一段「進或退」的激烈爭辯。到後來我才知道,他們是要求兩位手足,往汶川縣城進發。這裡要解釋一個普遍香港傳媒以至香港人,在四川地震中的錯誤概念,打從地震後數天,綜覽了當地的傳媒,加上當地人提供的資料,今次地震的震央,是介乎映秀鎮和漩口鎮之間,而不在縣城。打個譬喻,都江堰是赤柱,映秀漩口是尖沙咀,那麼汶川縣城,就是羅湖,同事們已抵達了重災區的中心點,還叫他們前進幹啥?(見下圖)

我三番四次向上司解釋這一點,換來的回應似覺得我是道聽途說,資料錯誤,全都聽不入耳。手機的儲值金額越來越少,機身變得越來越熱,與上司的分歧越來越大,其後一句:「明天,到你入去。」又說:「香港人現在對香港記者尊敬到不得了,連特首也要出聲,卻惟獨我們的同事不願捱苦,不願前行。」
聽完這句,我失控、崩潰了。連日來看到的慘烈情景,教內心鬱悶,一下子的爆發出來,但真正心碎的,是上司竟如此看待我們這群在前線搏命的同事。我毫不猶疑地對著話筒說:「若你堅持要我進入的,我得告訴你,我會有我自己的選擇。」
話筒的另一方,頓時語塞。沒多久,終收到從映秀出來的同事電話,劈頭首句便說:「(另一位)同事受傷了,正往醫院。」最終,公司打消了翌日要求我再進映秀的念頭。
難道必須有人受傷,甚至犧牲,那些坐在攝氏25度房間裡的人,才會醒覺?!
作為記者,走在事實最前線(不是替有線賣廣告),是天職,是應分的。作每一單採訪,從來不應要求或期望別人的讚譽褒賞,但最低限度,是不應否定前線同事所付出的一切。別人昨天去到哪裡哪裡,不代表今天我一樣去到,可能是體能、裝備上的差異,也可能是餘震後的泥石流,一夜間把道路變得面目全非。這裡不是嘉利大廈五級火,或屯門公路巴士墮崖,而是建國近60年以來最嚴重的一次地震,記者除了採訪以外,還得顧及自身的安全,身為一個理智的成年人,必須先衡量自己的安危,才決定下一步該怎樣走。不想動輒用「將在外,君命有所不受」作擋箭牌,但我們應該尊重記者當下的判斷,而不是去滿足某些人的一廂情願,甚至是一己私慾。若然勉強前行,結果遭遇不測,我們又如何把新聞,帶給受眾?!
假如我是解放軍、是武警、是救援人員,我沒有不勇往直前的藉口,因為那是我的職責;入職的一刻,已有心理準備,自己最後的結局,是犧牲,是為國捐軀。但是,我只是一個記者,沒有一宗採訪,是值得賠上性命的。
四川地震的採訪過程中,我們要對那些不畏艱辛,勇闖前線,甚至幾乎站在生死邊緣的同業,致以最崇高的敬意,但卻絕對不能夠,向一些因為不同原因,對「前進」抱著猶疑態度的記者,扣上不專業、不肯捱苦、貪舒服、怕死的帽子。
我們作記者的,要向公眾交代,但難道我們不用為自己、為家人交代?!
任何時刻,生命,都比(所謂的)使命,重要萬萬倍。
後記:從來沒有在網誌裡,主動公開自己的身份,當然有些人知道我是誰,在哪個機構任職。字裡行間對上司的質疑、氣憤、失望,也絕對可能輾轉給他們知悉。就算我跟那個在私人網誌中,發表了對四川地震幸災樂禍的個人觀點,因而被學校記大過的屯門初中女生一般,遭遇相類的命運,我還是要說這一番話。





